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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科研处工作职责

作者:时间:2020-09-15点击数:


1.负责学院教育科研工作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工作;

2.负责学院教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监管、结题、验收及鉴定等工作;

3.负责院级教科研成果的评审,负责教科研成果的培育、申报、管理工作;

4.负责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专利申报、教科研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5.负责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技术创新服务等工作;

6.负责学院教科研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工作,负责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工作;

7.负责学院科协、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山东城建职教》编辑、印发等工作;

8.负责职业教育研究工作;负责学院教科研档案管理、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党建和党风廉洁教育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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