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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时间:2020-10-13点击数:

第一条 为提高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各课题组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以下简称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组织开展课题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成果鉴定、结题等工作。

第三条 权益部和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立项课题和类别。公示后无异议的予以立项并下达《立项通知书》。权益部和研究中心对所有立项的课题实施全程管理,承担相关服务、指导、联系、协调等工作。

第四条 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须尽快自行组织完成开题工作。

第五条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课题申请。

第六条 实行中期检查制度,课题需在中期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结题程序。研究中心在课题立项半年之后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重点对以下事项进行检查:

1. 课题立项以来的进展情况。包括课题负责人及参加者是否按计划投入研究;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研究内容是否与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要点一致;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否给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支持等。

2. 已取得的中期成果,例如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问卷调查报告等。

3. 下一阶段课题研究进度安排。

第七条 凡立项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期结题。因课题研究需要不能按时结题,或结题评审未通过者,经权益部、研究中心同意后可顺延一定时间。

第八条 权益部、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课题结题成果进行评议,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课题并追回已拨付经费,在中国青年网团中央权益部微信公众号、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1. 研究成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内容,或存在严重的政治问题;

2. 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弄虚作假;

3. 中期检查未通过且整改后仍未通过;

4. 结题成果评为不合格,且在限定时间内未完成补充或整改;

5. 课题负责人放弃课题研究;

6. 课题经费使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7. 违反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条 课题组发布课题成果时应注明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课题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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