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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3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现将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要求

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申报内容应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不受理选题以外的项目申报。申报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我部相关业务司局委托开展的研究(申报单位需提交委托书)。

(二)科研开发类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3),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其中,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应为已列入省级示范或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批复文件)。

(三)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需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联合申报单位一般不超过5家。

(二)申报单位应在所申报的项目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科研实力,不得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并在项目结题前在职。

(三)申报单位应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

(四)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项目研发经费和示范工作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组织推荐

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推荐本地区有关单位申报科技项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部机关有关司局可推荐对业务工作有直接支撑作用的软科学和科研开发类项目。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通过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逐项提交推荐意见,上传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和审核把关,突出重点,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部直属有关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学(协)会、国资委管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骨干企业可直接申报。

申报流程:

(一)初步申报、推荐安排

请于27前登录学院教科研系统进行填报,填报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纵向项目-申报计划-科技-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上传《申报表》,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归口部门初审推荐

项目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院系审核”步骤

(三)专家审议、推荐

教育与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汇总,委托专家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

(四)材料提交、备案

获得学院推荐的负责人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准备材料,联系科研处分配子账号,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截止时间2022213日下午5:00。

学院服务热线

联系人及电话:任力 89709901


教育与科研处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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