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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法专家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3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根据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http://jncc.jinan.gov.cn/art/2022/1/6/art_40602_4769277.html,现将组织申报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法专家,该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房屋建筑领域施工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工法;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网络信息平台,能按时参加我局组织的市级工法评审工作;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参加过省级工法评审工作或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的优先选任;

5.至少参与过2项以上省级及以上工法编制或参与过行业规范、规程编制;

6.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7.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工法评审工作;

8.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推选程序

1.本人申请:符合以上推荐条件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推荐专家。

3.集中审核:根据推荐材料和人员实际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

4.审定公布:候选专家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正式公布。

三、申报资料

1.《济南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法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一份,并附电子版;

2.申请人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有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申报流程:

(一)初步申报、推荐安排

请于224前登录学院教科研系统进行填报,填报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纵向项目-申报计划-科技-工法专家,上传《推荐表》、承诺书(扫描件),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真实性

(二)归口部门初审推荐

项目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院系审核”步骤

(三)专家审议、推荐

教育与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汇总,委托专家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

(四)材料提交、备案

获得学院推荐的负责人按专家意见修改后准备材料,并将申请人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有关专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办公楼2221。截止时间2022225日下午5:00。

学院服务热线

联系人及电话:任力 89709901


教育与科研处

20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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