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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5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借智聚力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2022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山东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部署要求,结合人社领域深化改革重点任务,聚焦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突出创新性、针对性、前瞻性开展选题,注重应用性研究和跨学科综合研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成果,为推动我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类别

本次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承办。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2年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重点课题须严格按照给定选题和研究内容进行申报,一般课题可参照给定选题也可自拟相近题目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2.申报重点课题,申请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聘在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一般课题,申请人应为单位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每位申请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课题的申报。

4.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

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报材料受理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课题保障条件等进行审核,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确定立项名单并发文公布。

(二)课题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检查范围包括课题进度、质量等。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课题作不予结项处理,并取消其次年参与立项申报资格。

(三)所有课题要求在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报告,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四)课题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专著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单位)报送前,均须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审核内容并标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课题”字样及课题编号。

 

申报流程:

(一)初步申报、推荐安排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有意申报老师登录学院教科研系统进行填报,填报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纵向项目-申报计划-社科-人社保障课题,上传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及承诺书签字扫描版,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截止时间615

(二)归口部门初审推荐

项目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在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院系审核”步骤

(三)专家审议、推荐

教育与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汇总,委托专家按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

(四)材料提交、备案

获得学院推荐的负责人按专家意见修改, 提交电子文档(Word版和盖章的PDF扫描版)截止时间2022616日下午5:00。

学院服务热线

联系人及电话:任力

教育与科研处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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