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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4-26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美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五类项目将于415日开始申报。为进一步做好学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从2023415日起,至615日截止。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后期准备仓促、扎堆申报,请各单位提前谋划,积极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二、申报进度安排

(一)65日前,申报者在线完成网上系统填报。项目申报请点击:http://shenbao.cnaf.cn,申报者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表,准备其他申报材料。集体项目申报表模板请暂从本通知附件下载模板填写;个人项目申报表请自行登录系统填报导出,申报表先以暂存方式保存,待定稿后再点击提交。

(二)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和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的,由申报者注册个人账户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如需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模板填写(如申报系统内有模板,以申报系统内的模板为准),同时电子版和申报表登录学院教科研系统进行填报上传,填报路径:智慧校园-科研系统-纵向项目-申报计划-社科类-艺术基金,上传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推荐,在学院科研系统进行“院系审核”步骤。

申报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3类集体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与科研处联系进行网上填报。

三、其他申报事项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

需要提供审读意见的项目,请各单位于61日前将审读意见(填写模板见附件2)以及项目申报表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统一报送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具审读意见。需要说明的是,提交审读材料之后,项目名称不能再有改动,请需要出具审读意见的项目申报者在提交审读材料前确定好申报项目的名称。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艺术基金

网络申报系统咨询电话:4000259525

(二)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任力 51765651

五、相关链接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3.html

(二)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1.html

(三)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0.html

(四)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62.html

(五)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4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https://www.cnaf.cn/guide_detail/3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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