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现组织申报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2025年度项目(定向类、公开竞争类),通知如下。
一、选题类型
(一)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申报分定向类、公开竞争类。详见附件1、附件2。
二、申报要求
项目是新材料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的基本单元,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的实施主体,对项目目标完成负全责。
(一)申报单位(含参与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二)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责任人、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责任人原则上应由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攻关任务的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和附件2)和项目申报须知(详见附件3)相关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编制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课题设置须严格符合指南方向要求。其中,各申报单位申报资料中,“推荐单位”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单位性质”为“地方”。
三、申报流程
(一)初步申报、推荐安排
项目团队应对照申报方向确定研究方向,系统论证,真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归口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查。5月12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推荐的申报书、汇总表发送至教育与科研处邮箱jyky@sduc.edu.cn。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专家审议、推荐
教育与科研处将对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委托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推荐名单在学校公示。
(三)材料提交、备案
推荐项目负责人应修改申报材料,2025年5月19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包括推荐函、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交至科研处2218。同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教育与科研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