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通知要求,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推荐标准,我院将组织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学院推荐申报5人。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非遗相关专业背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长期关注或从事非遗保护工作,熟悉本省(本系统、本专业)非遗情况;
(三)学术严谨、作风端正,能够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参与过的评审工作中未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四)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一定的工作强度;
(五)本人自愿参与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相关工作,遵守专家工作规则。
请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将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任力,邮箱:cjxyjys@163.com。
附件:1.关于推荐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专家的函
2.推荐表(含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专家工作规则)
教育与科研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