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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分类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育与科研处发〔2020〕26号时间:2020-10-13点击数:

根据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遴选以及报送要求,2019年9月学院组织了教学成果培育的遴选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教育与科研处发〔2019〕01号)《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育与科研处发〔2019〕02号)进行了成果初步申报工作。为了能够实现学院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突破,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推广时限要求,学院将按照重点培育、一般培育进行分类培育。

一、培育目标

对标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推广时限要求,学院将对具有一定基础的成果进行重点培育,进一步提升、提炼与推广成果,重点申报2022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对于没有申报基础的,可集中夯实基础,创新探索可复制借鉴的典型经验、案例等成果,创造条件适时申报。

二、重点培育的教学成果

(一)培育对象

1.重点培育成果的遴选条件

(1)在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基础上,对改革实践方案进行了优化和创新,并存在较高新成果预期的项目。

(2)已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的项目。

(3)由学院牵头,依托办学联盟、职教集团、校企(政、行、院所)协同育人基地或其他协同育人形式,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联合性项目。

(4)近年来持续推进的、经重点建设和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教改项目。

(5)国家级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2.纳入重点培育成果的明细

已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成果、已结项或者准备结项的教改项目以及学院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成果,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可协同合作申报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

(二)培育实施方案

综合考量学院与国家级教学成果的差距,主要为:与其他单位的合作深度不够、理论研究及创新深度不够、全国范围的推广应用广度不够。重点培育的成果重点聚焦理论创新、推广应用

1.编制培育实施方案。各个项目成果按照教学实践检验时间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以及推进表,对于相近的项目成果可协同合作拟定实施方案对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要求,按照“解剖麻雀”的方法分解任务与团队责任人,有效推进工作,完善成果质量。

2.综合确定合作单位和团队。便于成果的全国推广与应用,可考虑与其他职业院校寻求合作、联合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团队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核心成员和项目外围成员等。团队成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项目团队成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重新梳理、凝练、提升成果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可依托成果积累,融合相关成果,按照相关的切入点寻求突破,按照《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育与科研处发〔2019〕02号)要求,凝练总结报告,填报成果培育申报书已结项的教改项目与相关课题项目的整合,形成合力,并加强与企业、其他院校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成果的高度和深度凝练成果要点、总结经验或模式,凝练总结报告,填报成果培育申报书

4.聘请知名专家进行指导与鉴定。学院将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团队对学院教学成果进行指导以及现场交流,督促各项组及时调整申报方向或进行拔高式地修改,并在本学期组织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鉴定。并采用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定向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育与调度,具体培育内容则另行通知。

5.继续加强相关职教理论研究。团队成员针对成果要点强化理论研究,撰写高水平论文,寻求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中国教育报》等权威期刊上发表,这是教学成果奖理论研究或创新的重要佐证。

6.重点强化全国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行指委、专职委、职教集团、产教联盟等平台的宣传作用,宣传成果并建档积累,可整理案例向有关部门介绍项目的改革举措和成效,填写附件4《职业教育教学成果重点培育项目理论研究及影响力统计表》。加大全国宣传力度,提升成果的影响力,重点从以下五方面进行推广应用。

(1)知名媒体视频报道。

(2)权威刊物投稿推介。

(3)教育系统报道推广。

(4)全国专业会议推介。

(5)同类院校鉴定推广

三、一般培育的教学成果

一般培育的教学成果是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最新职教文件精神高度契合、经重点培育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教改项目,可集中夯实申报基础,创新探索可复制借鉴的典型经验、案例等成果,创造条件适时申报

(一)培育对象

1.一般培育成果的遴选条件

(1)已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立项和支撑背景,并依托该项目已开展相关教改研究与实践、但未结项的项目。

(2)由学院牵头,依托办学联盟、职教集团、校企(政、行、院所)协同育人基地或其他协同育人形式,正在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联合性项目。

2.一般培育成果的明细

本次申报的院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的项目纳入一般培育成果名录进行培育,具体见附件3。符合申报条件的,也可参加2022年度教学成果奖的遴选推荐与申报。

(二)培育实施方案

1.认真学习职教文件。各项目组应重点学习领会《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注重培养学生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公共基础课供给侧改革,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应用推广,优化教学组织管理,完善教学诊改等方面寻求突破。

2.编制培育实施方案。各项目组针对职业教育教学关键问题,结合关于做好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教育与科研处发〔2019〕01)《关于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育与科研处发〔2019〕02要求,制定解决措施和实施步骤重新凝练填报成果培育申报表;同时,学院将对学院层面持续推进的且方向相关的项目、成果进行整合,已提升成果申报的质量与成功率。

3.明确培育重点任务。对于未有省级以上项目支撑的,可填报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争取获得省级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对于已立项的,做好结项鉴定与成果推广应用。做好成果的理论研究,寻求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文章;利用全国、全省专业会议或职教集团、产教联盟等平台,做好在会议上推介成果的准备,并做好相关材料的积累与梳理,填写附件4。

四、培育形式

1.把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列为高地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要求,各系部处室均主动开展成果培育。鼓励各系部处室跨部门进行合作和整合,作为共同牵头单位,从现在起着手培育工作。支持联合校外单位参与培育,突出培育质量。

2.学院将按照《教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成果进行培育,遴选与鉴定30项左右成果,作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备选项目。学院将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定向指导、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培育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过程性指导。

3.请各成果项目组根据通知的要求重新梳理凝练,可协同相关项目联合填写申报书、汇总表和影响力统计表,于10月16日前报2221办公室,电子版发至cjxyjys@163.com。同时,建立了2022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群1146127553,供大家研讨、交流与资源共享,请相关成果负责人加入,也欢迎学院其他有志之士加入。

附件:1.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名单(获奖)

2.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名单(教改立项)

3.学院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名单(学院立项)

4.学院职业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及影响力统计表

教育与科研处

2020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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