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1)。
通知中明确,本次项目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每个项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强度平均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省级财政资金资助额度之比应当不低于4:1。项目全部采用揭榜制方式组织,鼓励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产学研的方式共同参与项目揭榜,鼓励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与引进、平台建设紧密结合,鼓励具有合作基础的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申报。请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组织和联系有关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在科技云平台中(登录网址:http://cloud.sdstc.gov.cn)登录个人申报账号,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审核。
二、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通过初评的项目进入预算评审环节时,需提供预算申报材料。项目立项计划初步确定后,拟立项项目需提供全套纸质材料归档保存,纸质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立项资格。具体项目和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10月1日至9日省政务云将进行迁移和安全加固,期间科技云平台无法访问。请先按照通知附件中的项目申报书模板先行准备申报材料,10月10日上午8:30科技云平台系统正式开放后,再按照系统要求完成项目在线申报。
四、为避免临近系统关闭时集中上传或审核,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0月23日17:00完成网上申报后提交学校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科研处咨询电话:任力89709901
科技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777094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531-66777216
附件1.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附件2. 2020年度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指南
附件3.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4.山东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2020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育与科研处
2020年10月5日